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
重视合成岗位放氨操作,控制好冷交、氨分液位,保持液位稳定控制在1/3~2/3指标范围内,防止液位过低或过高。
液氨存储量不得超过储罐容积的85%,正常生产时液氨储罐应控制在较低的液位,一般控制在安全充装量的30%以内,避免氨在储存过程中因环境温度上升膨胀、升压而导致储罐发生超压危险。
1、装氨人员应经过专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,应熟悉所装容器的性能、特征、操作法、附件结构、工作原理和液氨的危险特性和应急处置措施。
2、充装前应验证罐体检验证、罐车使用证、驾驶证、押运员证、准运证是否齐全有效等证件的有效性,安全附件应齐全灵敏、检验合格;充装前槽车内的压力不小于0.05 MPa;应检验装氨连接管道性能的完好。
3、
装氨人员应严格执行液氨储罐操作规程,充装时应注意充装量不超过贮槽容积的85%。
装氨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等作业;现场应配备消防、气防器材;充装期间不得离开现场,并加强巡检槽车压力,管道法兰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,槽车气相应回收至系统,不得随意排放,如有泄漏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充装,并采取有效措施,预防突发事故发生。
日常应对装氨设施、措施、程序进行巡检,做好检查、充装记录。
4、生产工艺报警、联锁、紧急泄压、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等装置失效,会使储罐发生超压泄漏事故或事故扩大。